译文
我涉过江水去采荷花,生有兰草的水泽中长满了香草。
采了荷花想要送给谁呢?想要送给远方的爱人。
回头看那一起生活过的故乡,路途遥远没有尽头。
两心相爱却要分隔两地不能在一起,愁苦忧伤以至终老异乡。
注释
芙蓉:荷花的别名。
兰泽:生有兰草的沼泽地。
遗(wèi):赠。
远道:犹言“远方”。
还顾:回顾,回头看。
旧乡:故乡。
漫浩浩:犹“漫漫浩浩”,形容路途的遥远无尽头。形容无边无际。
同心:古代习用的成语,多用于男女之间的爱情或夫妇感情融洽指感情深厚。
《涉江采芙蓉》是一首写别的情诗。在古代封建社会里,生活是很简单的,最密切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夫妻朋友关系,由于战争、徭役和仕宦,这种亲密关系往往长期被截断。更由于当时交通不便,书信无法往来,相隔两地音信全无,就成为许多人私生活中最伤心的事。因此中国古典诗词有很大一部分都是表达别离情绪的,就主题来说,这首诗是很典型的。
“涉江采芙蓉,兰泽多芳草。”芙蓉:荷花的别名。兰泽:生有兰草的沼泽。这两句是说,划船到江中去采集荷花,又来到沼泽地摘取芬芳的兰草。夏秋时节,江南水乡,日暖花香,荷花盛开,女主人公在江中泽畔采集了鲜艳的荷花,又摘取了芬芳的兰草。诗歌就这样在愉快欢乐的气氛中
两汉时期,经学成为士人跻身朝堂、谋求功名的重要资本。于是千千万万的学子离乡游学求宦。但是对于如此众多的士人而言,官僚机构的容纳能力实在太有限了,这必然形成一种得机幸进者少、失意向隅者多的局面。于是一个坎凛失意的文人群体便产生了,这些宦途失意的游学士子在宦途无望、朋友道绝的孤单失意中,自然会苦苦地怀念故乡和亲人,此诗即是《古诗十九首》中描写怀乡思亲的代表作。《古诗十九首》大约是东汉后期作品,当作于汉献帝建安之前的几十年间。
优孟,故楚之乐人也。长八尺,多辩,常以谈笑讽谏。楚庄王之时,有所爱马,衣以文绣,置之华屋之下,席以露床,啗以枣脯。马病肥死,使群臣丧之,欲以棺椁大夫礼葬之。左右争之,以为不可。王下令曰:“有敢以马谏者,罪至死。”优孟闻之,入殿门。仰天大哭。王惊而问其故。优孟曰:“马者王之所爱也,以楚国堂堂之大,何求不得,而以大夫礼葬之,薄,请以人君礼葬之。”王曰:“何如?”对曰:“臣请以彫玉为棺,文梓为椁,楩枫豫章为题凑,发甲卒为穿圹,老弱负土,齐赵陪位于前,韩魏翼卫其后,庙食太牢,奉以万户之邑。诸侯闻之,皆知大王贱人而贵马也。”王曰:“寡人之过一至此乎!为之柰何?”优孟曰:“请为大王六畜葬之。以垅灶为椁,铜历为棺,赍以姜枣,荐以木兰,祭以粮稻,衣以火光,葬之于人腹肠。”于是王乃使以马属太官,无令天下久闻也。
楚相孙叔敖知其贤人也,善待之。病且死,属其子曰:“我死,汝必贫困。若往见优孟,言我孙叔敖之子也。”居数年,其子穷困负薪,逢优孟,与言曰:“我,孙叔敖子也。父且死时,属我贫困往见优孟。”优孟曰:“若无远有所之。”即为孙叔敖衣冠,抵掌谈语。岁馀,像孙叔敖,楚王及左右不能别也。庄王置酒,优孟前为寿。庄王大惊,以为孙叔敖复生也,欲以为相。优孟曰:“请归与妇计之,三日而为相。”庄王许之。三日后,优孟复来。王曰:“妇言谓何?”孟曰:“妇言慎无为,楚相不足为也。如孙叔敖之为楚相,尽忠为廉以治楚,楚王得以霸。今死,其子无立锥之地,贫困负薪以自饮食。必如孙叔敖,不如自杀。”因歌曰:“山居耕田苦,难以得食。起而为吏,身贪鄙者馀财,不顾耻辱。身死家室富,又恐受赇枉法,为奸触大罪,身死而家灭。贪吏安可为也!念为廉吏,奉法守职,竟死不敢为非。廉吏安可为也!楚相孙叔敖持廉至死,方今妻子穷困负薪而食,不足为也!”于是庄王谢优孟,乃召孙叔敖子,封之寝丘四百户,以奉其祀。后十世不绝。此知可以言时矣。
孝景三年,吴楚反。亚夫以中尉为太尉,东击吴楚。因自请上曰:“楚兵剽轻,难与争锋。原以梁委之,绝其粮道,乃可制。”上许之。
太尉既会兵荥阳,吴方攻梁,梁急,请救。太尉引兵东北走昌邑,深壁而守。梁日使使请太尉,太尉守便宜,不肯往。梁上书言景帝,景帝使使诏救梁。太尉不奉诏,坚壁不出,而使轻骑兵弓高侯等绝吴楚兵后食道。吴兵乏粮,饥,数欲挑战,终不出。夜,军中惊,内相攻击扰乱,至於太尉帐下。太尉终卧不起。顷之,复定。后吴奔壁东南陬,太尉使备西北。已而其精兵果奔西北,不得入。吴兵既饿,乃引而去。太尉出精兵追击,大破之。吴王濞弃其军,而与壮士数千人亡走,保於江南丹徒。汉兵因乘胜,遂尽虏之,降其兵,购吴王千金。月馀,越人斩吴王头以告。凡相攻守三月,而吴楚破平。於是诸将乃以太尉计谋为是。由此梁孝王与太尉有隙。
归,复置太尉官。五岁,迁为丞相,景帝甚重之。景帝废栗太子,丞相固争之,不得。景帝由此疏之。而梁孝王每朝,常与太后言条侯之短。
窦太后曰:“皇后兄王信可侯也。”景帝让曰:“始南皮、章武侯先帝不侯,及臣即位乃侯之。信未得封也。”窦太后曰:“人主各以时行耳。自窦长君在时,竟不得侯,死后乃其子彭祖顾得侯。吾甚恨之。帝趣侯信也!”景帝曰:“请得与丞相议之。”丞相议之,亚夫曰:“高皇帝约‘非刘氏不得王,非有功不得侯。不如约,天下共击之’。今信虽皇后兄,无功,侯之,非约也。”景帝默然而止。
其后匈奴王徐卢等五人降,景帝欲侯之以劝后。丞相亚夫曰:“彼背其主降陛下,陛下侯之,则何以责人臣不守节者乎?”景帝曰:“丞相议不可用。”乃悉封徐卢等为列侯。亚夫因谢病。景帝中三年,以病免相。
顷之,景帝居禁中,召条侯,赐食。独置大胾,无切肉,又不置櫡。条侯心不平,顾谓尚席取櫡。景帝视而笑曰:“此不足君所乎?”条侯免冠谢。上起,条侯因趋出。景帝以目送之,曰:“此怏怏者非少主臣也!”
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